新闻中心

——

NEWS CENTER

货车年检称重、驾驶证电子化......今日起这些商用车新规开始实施


分类:

作者:

河南骏通

来源:

方得网

发布时间:

2021-09-01

  今天(9月1日)起,又一批影响商用车行业的新规即将实施。值得关注的是,9月1日起,全国都会在对货车的年检中,正式开始空车称重,超重的车辆,自然是过不了年检的。

  除了此项重磅政策以外,9月还有多项与卡友息息相关的便利措施,包括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将在全国分批推行。具体要求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9月1日起:货车年检必检项目增加!

  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发布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标准中6.8.1规定了整备质量和空车质量。

  按规定,空车质量检验要求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的第九个月开始正式实施。也就是说2021年9月1日起,全国都会在对货车的年检中,正式开始空车称重。轻卡的车辆总重不能超过4.5吨,这就意味着超重的车辆,是过不了年检的。严防“大吨小标”车上路!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

  空车称重正式实施后,预计会有不少车辆因自重问题导致检车不通过,进而影响检测进度,在此建议有条件的卡友可提前检车,避免影响正常运营。

  9月1日起:70个城市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天津等70个城市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通行码基础上,天津、济南、昆明等70个城市推广应用“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助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马上卡友们就要和纸质版驾照小本说再见了。以后大家出车在外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货车通行码,不仅操作方便、节省时间,工作效率也能提高,更不用担心驾照丢失或损坏了。

  北京等28个城市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北京、长春、南宁等28个城市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此后,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

  电子驾照的优点很多,比如:

  申领方便——登录“交管12123”APP就可以领取,而且电子驾照和纸质驾照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示方便——在需要时,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可以手机进行实时的查询、出示和核验。

  使用方便——办理车驾管、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租赁车辆、职业招聘等各种需要纸质驾照的场景都可以使出示电子驾照。

  石家庄等218个城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基础上,北京、石家庄、济南等218个城市推广应用,其中,山西、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河北等14个省(市)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海南8个省(市)推广应用。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广州:9月起全市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鸣笛

  9月1日起,《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实施,全市范围所有道路全天禁鸣喇叭,该《通告》有效期5年。

  根据《通告》,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但有2种情况除外,即: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广东省实施办法》中相关条例的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处罚为罚款150元,不记分。

  郑州:9月1日起施行,事关城市绿色货运配送

  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2021年9月1日起,郑州市新增及更新的城市货运配送轻型、微型货车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货车,力争至2021年底新能源货车达到 30000辆,各类充电终端达到25000个。

  通知显示,根据新能源货车推广进度和增量情况,逐步减少燃油货车市区通行证发放比例。支持中心城区、商贸区实施严格的燃油货车管控措施,给予新能源货车更多通行便利。

  择机出台限制轻型、微型燃油货车在郑州市三环路 (含)以内区域通行的政策。开展小微型客车非法载货专项整治工作。